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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September 8, 2009

对于之前发表的那篇文章..
有人问我说:"难道你不担心当事人看到吗?"
还有bla bla bla一堆..
唉..
她看到就看到咯
眼睛是她的..
又是长在她脸上
她要看就给她看啦
她看了又能够怎样?!
难道要找人教训我啊?
你嘛拜托下..
我是有知名道姓啊?
如果你觉得写的那个人是就你咯
是你自己要对号入座的哦
免费入座..不用钱的
[虽然是很明显啦~!]
就算来问我,
大家大概猜得到我会怎么回答吧
哈哈
至于我为什么又让我的blog给所有人看
那是因为..
很多人想看,
然后呢..
我这只虫又懒惰加人
所以咯
一半也因为我写的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
[我的意思不是说private的就有啊... 不要误会啊~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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